中秋临近,市面灯笼存在标识不明等问题
中秋节临近,各式花哨的小灯笼成为孩子们的最爱,但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有关部门了解到,目前市面上的小灯笼存在着标识不明等问题,如果儿童使用不当,极易被发热灯笼灼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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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秋孩子最爱的灯笼
海珠区蓝女士前两天给4岁的儿子小亮买了个“蜘蛛侠”造型的小灯笼,小亮对会发光的“蜘蛛侠”爱不释手。但没过多久,蓝女士却听到了小亮一声惨叫:“妈妈,灯笼好烫!”这时小亮拿灯笼的右手食指已经被烫了个红点,甚至起了
小水泡。蓝女士仔细查看“蜘蛛侠”灯笼,发现上面根本没有使用说明和提醒警示,电池位置上甚至没有正负极说明。一怒之下,蓝女士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,要求店家给予相关赔偿。
记者昨日在广州市儿童玩具主要批发市场一德路看到,每家店铺门前都高高挂起各式灯笼。从花都来进货的钟女士一下子选了30余种款式200件灯笼,她笑着告诉记者:“现在灯笼最好卖了,学生放学回家都喜欢提着一个回去。这么多肯定卖得完。”
但记者发现,这些灯笼大多是用塑料薄膜或纸质材料做成,中间镶一个小灯泡,电线引出后与装电池的把手直接相连,开关安置在把手上,便于开闭。但灯笼的薄膜极易凹陷,灯泡亮久一些,薄膜就会受热发软。如果儿童把灯笼抓在手里把玩,就容易灼伤。
广州市消委会有关人士表示,没有使用说明和警示的灯笼都属于不合格产品,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留意玩具的产品标识。
国家最新规定玩具须有年龄警示
我国《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》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,规范中按照不同的年龄阶段对玩具做了严格的安全性能要求,并严格区分了不同年龄段儿童适合玩耍的玩具标准,要求厂商在醒目地方张贴年龄警告图标,特别是对于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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